2022年11月21-29日,《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将在湖北武汉召开。全国人大代表、国家林草局党组书记、局长关志鸥在接受媒体专访时说,承办《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是我国重要主场外交活动,也是落实《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成果的一项有力举措,国家林草局将推动高质量办好《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
以下是关志鸥代表就“高质量办好《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和“多措并举保护修复湿地”答问全文:
全国人大代表、国家林草局党组书记、局长关志鸥——
《湿地公约》缔结于1971年,是全球第一个政府间多边环境公约,旨在通过构建国际重要湿地保护网络,推动各缔约方保护和合理利用湿地资源。中国自1992年加入公约以来,大力推进湿地保护修复,不断增强湿地功能,湿地生态状况持续改善,指定了64处国际重要湿地,建立了602处湿地自然保护区、1600余处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体系初步建立。同时,深度参与公约事务和规则制定,广泛开展国际合作和交流,为全球生态治理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经国务院批准,我国于2019年6月成功申办《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大会计划于2022年11月21-29日在湖北武汉举办。大会主要任务是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及审议公约发展战略等履约重大事项。大会主题为“珍爱湿地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充分体现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承办大会是我国重要主场外交活动,也是落实《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成果的一项有力举措,有助于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和湿地保护成效,增强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深度参与全球生态治理,展示负责任大国形象。目前,各项筹备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地球三大生态系统,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调节气候、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多种生态功能,被誉为“地球之肾”。经过多年努力,各方面湿地保护意识明显增强,湿地保护修复力度不断加大,全国湿地生态状况持续改善。但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湿地保护和利用的矛盾日益凸显,湿地遭受非法侵占、围垦、污染等现象时有发生,湿地保护立法刻不容缓。2018年,湿地保护立法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国家林草局积极配合全国人大环资委、法律委、法工委调研、论证、起草、修改《湿地保护法(草案)》。2021年12月24日,《湿地保护法》以第102号主席令予以公布,2022年6月1日起施行,我国湿地保护工作将进入法治化新阶段。
《湿地保护法》明确了湿地的定义和统筹协调与分部门管理的管理体制,要求建立部门间湿地保护协作和信息通报机制,这是历史性的突破,将解决困扰我国湿地管理数十年的湿地概念和管理体制问题;对湿地实行总量管控制度和分级管理及名录制度,明确了各级政府的管理事权划分;对湿地保护与利用作出具体规定,提出了湿地利用的正面要求和负面清单;对建设项目占用国家重要湿地进行严格限制,对红树林湿地和泥炭沼泽湿地实行特别保护,全面禁止开采泥炭,维护湿地的重要生态功能。
下一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将全方位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培训,增强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提高各级湿地保护管理机构履职能力,适时出台配套法规和制度政策,指导地方制修订省级湿地保护条例,动员全社会力量,多措并举保护修复湿地,推动湿地保护事业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