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在全国率先开展人工商品林按面积审批采伐

发布时间:2023-09-28 12:10:02
来源:林草价值网链


林农到三明市沙县区富口镇林业站办理采伐许可证.jpg


初秋的清晨,循着蹊径登上三明市沙县区高桥镇新坡村的一处山头,株株杉木在晨雾中若隐若现。从山脚一路往上,错落参差的千亩杉木群渐露真容。

 

这只是青山葳蕤、茂林连片的山城三明的小小一角。一直以来,厚重的绿色,都是三明人民的“金山银山”。而林木采伐,是林农获取经济收益最直接的方式。

 

2021年,三明市委市政府印发《三明市实施“八项创新”推进林改再出发行动方案》,其中,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创新首当其冲,针对林业采伐政策受限、处置权难落实等问题,创新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在全省率先实施承诺制林木采伐管理、放宽中幼林抚育间伐年龄限制等措施。

 

改革的步伐越走越坚实。作为全国林改“排头兵”,该市沙县区于去年8月成为福建省人工商品林采伐改革试点区,去年9月改革方案经福建省林业局批准备案,在全国率先开展人工商品林皆伐与抚育间伐按面积审批林木采伐。

 

全国率先!铿锵而有力量的四字中,凝聚着林业人在从定额采伐管理到面积改革过程中的勇于探索,置身于法律框架下的突破自我,在上“听民声”在下“善建言”的齐心协力,真正做到“还”权于农。

 

截至目前,三明共按面积审批采伐146份,面积5583亩,蓄积量32852立方米。其中主伐63份,面积1058亩,蓄积量11550立方米;抚育采伐83份,面积4525亩,蓄积量21302立方米,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三明市沙县区富口镇林业站.jpg

 

放开采伐“限额” 消除“滥伐”之忧

 

三明市沙县区是南方集体林区,集体林地占林地总面积的 83.7%。


按照传统的采伐审批管理制度,采伐株数、采伐出材量、蓄积量、采伐强度等控制因子在采伐证中必须体现。而采伐管理实践中,由于林木生长具有不确定性,林分的蓄积量难以准确估算,特别是在抚育间伐中,常出现实际采伐量和审批蓄积量不符的情况,林农往往容易触碰“滥伐”的法界。

 

蓄积量限额影响林农森林经营的积极性,既然要承担法律风险,那么林农就多批少砍甚至不砍,导致森林经营水平不高。

 

根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抚育间伐是营林的重要举措,及时清除非目标树及生长不良的林木,让长势良好的林木充分光合作用,改善林分结构,是山林长远发展的必然之举。

 

破题之钥,唯有“还”权于民。早在去年6月,沙县区林业局就曾召集各街道(乡镇)林业站站长和林农代表展开大讨论。大家一致认为,转变按蓄积量审批为按面积审批,进一步放宽林农对林地的处置权,是这场改革的“标准答案”。

 

福建省林业局批准备案后,试点工作在三明市沙县区全面铺开,林农在主伐时只需要按照采伐许可证批准的面积范围控制采伐,抚育采伐时只需要按照采伐许可证批准的面积范围和保留株数控制采伐,主伐皆伐方式的采伐限额消耗数量按森林资源建档小班蓄积计算,抚育间伐伐区的采伐限额消耗数量按10年及以下3立方米/亩、10年以上5立方米/亩固定值计算,足量限额消除林农的后顾之忧。

 

林农罗发清是高砂镇椒畔村人,他在全区各乡镇均有经营的林地。两个月前他办理一张采伐证,这次经历让他感到“一身轻松”。他直言,抚育间伐按面积审批后,减少了伐区调查设计精度不高和采伐木工人操作不当给林农带来的法律风险。而在之前,曾经出现过采伐证填写的采伐蓄积量与山场实际蓄积量存在误差的问题,不仅花了数周设计时间,同时,自己还为此多付了数千元设计费。

 

每一次叩问,都是新一次探索的开始。沙县区林业局认为,按面积审批采伐减少伐区调查设计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为进一步降低设计成本提供了可能。

 

“在改革循序渐进的过程中,我们考量具体情况,决定实行主伐山场按原标准的70%收取调查服务费,抚育采伐按原标准的50%收取调查服务费。”在沙县区林业局资源站负责人看来,最终多出的采伐限额消耗和降低的服务费用相互抵消,省时又省钱。

 

改革带来的红利,让既是林农又是村干部的张祖暖点赞:“对老百姓而言,林木采伐灵活度提高,处置权更加放宽了。”


三明市沙县区富口镇林业站上山指导伐区调查设计.jpg

 

放宽林地处置权 唤醒“沉睡的林地”

 

“此山归我管,此树是我栽。但到了需要采伐木材时,这一切似乎又不是我的了——什么时候砍,怎么砍都不是我决定的。”这是三明市实行林木采伐制度创新前广大林农的心声。


林木采伐管理制度的创新,刚好回答了“山要怎么分、树要怎么砍、钱从哪里来、单家独户怎么办”四个难题中的“树要怎么砍”的林改之问。

 

2021年起,三明市相继推行承诺制采伐、自主确定采伐类型和主伐年龄,直至如今实行按面积审批采伐,正如该市林业局二级调研员黄敏所言,林木采伐管理制度的创新,是不断落实和放宽林农处置权的过程,如同一击重拳,精准打破了枷锁,极大地激发了林农经营森林的积极性。

 

张祖暖所在的高桥镇新坡村,集体林地面积达12000多亩,含6000亩人工商品林。数年前,其中一片270多亩的林子让大家很是犯难。

 

当时,这片林子长势并不好,但由于林龄未到,无法申请采伐,村里想申请低产林改造。申请了3年,碍于严格的采伐政策限制没能成功。终于,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限的政策让大家看到了希望。

 

“改造地力差的林地,实现资源有续利用,焕活林地经营权限。”张祖暖欣喜地说,年底之前,这片林地将在产权交易中心挂牌流转。今年,新坡村还争取了230亩林地乡村振兴项目林地,可享受资金补贴,补齐村里基础设施短板,优化生产条件,又把闲置林地整合盘活,带动连片开发。

 

林农在采伐过程中权限愈加明晰。张祖暖手中有一块300多亩的林地,如按照之前到了年龄就必须砍伐,低迷的市场价格会让他损失不少。他打算将这片林地培育为大径材,以此弥补木材差价。

 

这样的问题,在林农森林经营过程中屡见不鲜。林业生产周期较长,投资变现慢,近两年木材价格低迷,过程中也偶有经营不善等问题,沿用之前的制度未到主伐年龄不允许办理采伐许可证,林农需承担较高的时间、经济和容错成本,如今,“让林农自己看着办”实际上交还了采伐处置权,让林农吃下“定心丸”。


三明市沙县区高桥镇林业站林业服务分中心.jpg

 

深化“放管服”改革 林农自由、自主更自便

 

走进凤岗林业站,工作人员花爱梅介绍,携带简易设计材料、林权证和身份证明就能办理采伐证。一份采伐证,4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林农在所在乡镇(街道)林业站就能拿到办理好的证件,这是三明市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减证便民”举措的生动实践,林业站成为三明林业系统深化“放管服”的重要阵地。

 

6月,全国林业站和生态护林员工作会议在三明召开,国家林草局对该市林业站工作表示肯定。会议指出,要加强乡镇林业工作站能力建设,全面推广“一站式”“全程代理”窗口服务、持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三明市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科科长孙建介绍,在严管生态林、放宽商品林的主线下,林业“两金”税费取消,木材替代品日渐增多,将林木处置权和自主权进一步放宽,是林业发展大势所趋。

 

对于30立方米以下的林木采伐,实行承诺制采伐申请,不需提交伐区调查设计材料,只需凭借有效林权证书,签署采伐承诺书,明确采伐地点、树种、方式、数量等简要内容,即可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同时,将承诺制采伐的审批权限下放至基层林业站,为林农提供一站式服务,符合要求的,当天申请当天办结,有困难的,林业站工作人员上门代办,林农足不出户就能办理业务,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林农少跑腿”。

 

“林业站工作人员是最接近林农的人,对基层林业情况了如指掌。乡镇林业站24小时值班,林农随时都能找到人,保证问题及时、高效解决。”孙建表示。

 

从承诺制采伐到按面积审批采伐,林木采伐“放管服”进一步深化,从“简政放权”到“减证便民”,林业服务直达服务林农“最后一公里”。

 

“落实处置权,提高林业服务水平,保障林农经营自主权与财产处置权,是深化林改的应有之义,更是三明林改‘让老百姓真正受益’的初心所在。”黄敏表示。

 

作者:陈渴 江祎哲     责任编辑: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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