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紧扣江西省中医药强省战略和“中国药都”振兴工程的部署要求,创新产业发展机制,通过大力推广中药材种植驱动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该市中药材种植面积达50.77万亩,其中森林药材11.6万亩,拥有万亩基地1个、千亩基地44个、百亩基地178个、种苗基地6个,种植面积居江西省各县市首位,中药材种植年产值达百亿元,受益农户2.86万户,户均年增收超过2万元。
坚持种苗良种化。以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等适宜产区为核心,中药材龙头企业、中药材专业合作社和中药材种植大户等经营主体通过政策支持、技术指导、品种选育,种植品种主要为吴茱萸、黄栀子、车前子和枳壳等道地药材,基本建成相对集中稳定的优质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1400亩。
坚持种植规模化。在优化巩固改造现有森林药材基地的基础上,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引导土地流转,采取“541”种植模式(农户以土地入股,产生收益时,农户、企业、合作社以5:4:1分红),大力支持市内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建设集中连片种植基地。例如,以国道G533樟树段为中轴线,对沿线两侧山地进行组团规划,新建相对集中连片万亩以上标准化枳壳种植基地1个、5000亩以上标准化枳壳种植基地3个。
坚持生产标准化。引导药农按照种植药材习性,制定生产操作规程,从种苗选择、定植修剪、水肥管理、病虫害防治,到采收、炮制、储存等各个环节上进行标准化生产,保障药材质量。同时,严格农药化肥等投入品的使用管理,推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尽可能施用无害化处理后有机肥和中药材专用肥料。农药以高效低毒生物药剂为主,严格控制农药的用量、频次和采收安全间隔期,严禁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严禁购进和使用国家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农药。
坚持经营产业化。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通过招商引资,重点引进大型农业龙头企业,目前拥有宜春市级以上药业为主的农业龙头企业30家,帮助企业争取各类财政支持超2亿元。同时强化政策扶持,制定出台了《推进中药材种植产业发展试行办法》等政策,安排产业专项资金5000万元、企业人才引进专项资金5000万元、企业应急倒贷资金1亿元,有力促进了森林药材产业的发展。
坚持营销品牌化。坚持把品牌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以做大做强“清江枳壳、樟树吴茱萸、樟树黄栀子、樟树樟头红”等品牌为突破口,支持企业研发产品、注册商标、申请专利,并加大对名牌产品的申报认证和宣传推介力度,着力把该市枳壳、吴茱萸、黄栀子、樟头红陈皮等品种培育成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品牌,提高市场占有率。截至目前,全市有绿色食品认证76个、有机产品认证120个、地标产品认证4个;获得中国驰名商标4个、江西省著名商标1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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