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青海而言,生态资源就是最大的资源,生态优势就是最大的优势,绿色发展就是最大的发展。
维护江源安澜畅流、呵护“中华水塔”,已成为青海生态保护和建设的主要内容,也是青海面向未来的战略抉择。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青海省林业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用新的发展理念、改革的方法、法治的手段,持续推进林业生态保护建设,青海林业进入历史上最快最好的发展时期。
多年来,青海省先后组织实施了三北防护林建设、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自然保护区建设等重大生态工程和三江源、青海湖、湟水流域、祁连山保护等大项目,在国内外产生了重要影响,“中华水塔”生态要地的战略地位牢固树立,全省林业工作进入建设森林生态系统、保护湿地生态系统、改善荒漠生态系统、维护生物多样性、建设高原现代林业、弘扬生态文明的新阶段。
林业生态建设取得新成效
青海省积极组织实施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防沙治沙、湟水流域百万亩造林等林业生态重点工程。2012年以来,青海林业投入达168亿元,是2007年-2011年投入的2.68倍,其中,中央投资134亿元,是2007年-2011年的2.37倍。完成营造林1136.9万亩,全省森林覆盖率从“十一五”末的5.23%提高到6.3%。东部地区(西宁、海东市)森林覆盖率达3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特别是西宁南北两山坚持28年持续推进造林绿化,累计完成造林38万亩,森林覆盖率从7.2%提高到79%,西宁市成为西北地区首个省会国家森林城市。
青海加大乡村绿化力度,建成“绿色村庄”1300个。着力提升高标准造林规模,累计完成大苗造林173万亩,打造了东部城市百里绿色景观廊道、城镇周边景观林。各族群众切实感受到山变绿了,城镇、乡村更美了。
深入推进三江源、祁连山、青海湖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区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三江源湿地面积由3.9万平方公里增加到近5万平方公里,重现千湖美景。全省各类湿地面积达到1.22亿亩,居全国第一位。
健全完善祁连山保护区管护体系,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中央深改组第36次会议已通过了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大规模推进防沙治沙工程,设立了8个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总面积达807万亩,完成沙化土地治理654万亩,沙漠化土地面积年均减少17.1万亩。全省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实现“双下降”,柴达木盆地、三江源地区沙化程度逐年降低,共和盆地、环青海湖地区实现绿进沙退的逆转。
林业生态保护迈上新台阶
青海省5517万亩天然林、7441.4万亩国家级公益林全部纳入有效管护,做到了应管尽管。全省连续30年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达到国家要求。
依托11处自然保护区,青海织牢织密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将全省30.2%的国土纳入严格保护范围。全省85%的野生动物种群恢复较快,藏羚羊、野牦牛、雪豹、藏野驴、普氏原羚等珍稀濒危物种种群数量逐年增加,尤其是藏羚羊从上世纪90年代的3万多只恢复到7万多只,普氏原羚从300多只恢复到2000多只,雪豹在三江源频繁出没,几十年不见的金钱豹在玉树多次出现。
2012年以来,全省查处林业行政案件8087起、林业刑事案件303起,依法惩处违法犯罪人员17385人(次),形成了强大震慑。2016年全省生态环保督察工作启动以来,突出自然保护区、重点林区、森林湿地沙漠公园、森林湿地和野生动物保护,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梳理突出问题,建立台账清单,限期整改,严格问责,依法查处涉及自然保护的各类行政案件157起、刑事案件26起、约谈31次,其中,约谈州县州府、林业部门和自然保护区负责人18人,约谈祁连山涉矿企业13家。
林业改革实现新突破
《青海省湿地保护条例》《青海省关于贯彻落实湿地保护修复方案的意见》《青海省加快林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海省加快中藏药材种植基地建设的意见》等促进保护和产业发展的长效机制相继出台。《关于创新造林机制激发国土绿化新动能的办法》激发和调动了林场、企业、农民等各类经营主体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
青海省在全国率先实行国有林场绩效考核评比,110个国有林场的改革任务将在年底全面完成。不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出台了《青海省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青海省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在大通等六县开展了集体林权流转服务试点。扎实推进公益林、天然林保护资金与保护责任、保护效果挂钩试点改革,探索建立了林地管护单位综合绩效考核新机制,形成了公益林越管越多、越管越好的局面。积极开展湿地生态补偿和湿地保护奖励试点,制定湿地生态管护员制度。高度重视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资产评估和成果应用,在全国首家开展生态价值评估,2016年全面完成评估,查明全省生态资产总值达18.39万亿元,提供的年度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达7300.77亿元,摸清了全省生态家底。
特色林业产业实现新发展
在青海,东部沙棘、西部枸杞、南部藏茶、河湟杂果,产业布局特色鲜明。目前,全省已建成特色经济林基地362.6万亩,枸杞出口量达900吨,成为全省出口量最大的林产品。
积极发展生态旅游。2012年以来,青海省新建湿地公园18个,国家湿地公园数量达19个,面积达487.65万亩。森林公园数量达23个,面积817万亩,依托森林、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和国有林场,生态旅游业已成为全省旅游业重要支柱。
大力培育种苗产业。全省建成各类苗圃2545个,总面积16.3万亩,年生产各类苗木11.13亿株,年收入超过10亿元,成为农牧民增收的重要产业。突出发展中藏药材种植,支持西宁、海东、海北门源县的近万户农牧民,种植中藏药材6.2万亩,全省中藏药材种植总面积达到16.4万亩,亩均纯收入2800元以上。
在加快林业生产基地建设的同时,青海省加大对林产业市场主体,特别是精深加工企业、品牌和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力度,新培育国家级林业重点龙头企业3家,全省农牧民林业合作社达到1018家、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61家,其中枸杞、沙棘等深加工企业41家。
积极实施生态精准脱贫工程。在全省设置公益林、天然林、湿地管护员公益岗位8.8万人,通过管护及退耕还林补助,直接发放给农牧民资金49.3亿元。2015年以来,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设置生态公益管护岗位12381个,带动3万多名贫困人口实现当年脱贫。
扎扎实实创造新未来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青海林业将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深入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加快推进“四个转变”新思路,扎实推进“山水林草湖”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完善“一屏两带”生态安全格局,努力在提高国土绿化扩面提质、重点生态区域综合治理、推进林业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培育发展林业产业、持续深化林业改革上狠下功夫,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切实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作出更大贡献。
实施国土绿化提速行动。按照每年造林400万亩的规模,认真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加快推进国土绿化,着力增加森林面积。以三江源、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为依托,维护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安全。加快建设森林城市、美丽乡村,持续改善人居环境。突出高速通道、河湟地区两山等重点区域绿化,构建绿色廊道,在全省形成点、线、面结合,生态、景观和经济林一体化的国土绿化新格局。
着力推进林业重点工程。围绕构建“一屏两带”生态安全格局,突出“五大生态板块”,统筹规划实施好三江源生态保护建设二期、祁连山生态保护综合治理、退耕还林(草)、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湟水流域百万亩造林、柴达木盆地防沙治沙、青海湖湿地保护与恢复、扎陵湖-鄂陵湖湿地保护恢复等重大林业工程,扎实推进西宁市和海东市百万亩规模化林场建设,加快增绿增水增氧,促进全省生态环境整体好转。
加快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充分挖掘高原特色林业产业潜力,全力培育壮大特色经济林、生态旅游、种苗繁育、中藏药材、特色杂果、林下种养和林家乐等特色林产业,努力打造全国有影响力的枸杞、沙棘、藏茶、中藏药生产基地和高原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生态旅游基地,确保“十三五”末全省林产业年产值突破百亿元大关。同时,紧密结合生态扶贫,力争增加森林、湿地生态管护公益岗位覆盖面,实现生态美、产业强、百姓富共赢。
加大依法治林管林力度。统筹推进“一管、两防、三保”工作,严格保护绿色资源存量。严格征占用林地审批审核,严守林地生态红线。全面落实森林防火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责任制,提高卫星、网络和无人机等技防水平,加大生物和工程综合防治力度,确保全省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超过98%。全面加强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行为,完善自然保护区管理网络,稳步推进湿地保护恢复工程和湿地公园建设。
激发林业发展新动能。落实青海省委、省政府创新造林绿化机制一揽子政策,通过组建林业投资公司,建立完善政府主导、企业跟进、群众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整体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落地,深化公益林、天然林生态补偿与保护责任、效果挂钩绩效管理。面向国内外科研院所机构,在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及生态资产评估、高原生态保护恢复技术研究、林业碳汇国际交易、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领域开展全方位合作,借助外力推动林业生态保护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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