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被誉为“世界屋脊”和“地球第三极”,是中国、南亚、东南亚地区的“江河源”和“生态源”,是亚洲乃至北半球气候变化的“启动器”和“调节器”,有“亚洲水塔”之称,生态地位极其重要。保护好青藏高原生态,事关中华民族的生存和长远发展,是一项重大战略任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自治区坚持把改善生态作为林业发展的根本方向,坚持把保护资源和维护生物多样性作为林业发展的基本任务,坚持把做强产业作为林业发展的强大活力,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林业发展的关键动力,坚持把依法治林作为林业发展的可靠保障,精心谋划、主动作为,为推进生态文明、美丽西藏建设,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作出了重要贡献。
保护森林资源 调减采伐限额
全面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西藏“十三五”森林采伐限额,从“十二五”期间的210万立方米调减为44万立方米,调减率达79%。编制完成区、县两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大力推行林地“一张图”应用,实行“以图管地”和林地定额管理制度。完善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程序,办理使用林地项目351宗6260.17公顷。组织开展打击涉林违法行为专项行动14次,查处林业行政案件564起,查处率100%。侦破涉森林和野生动物刑事案件125起,其中重特大案件12起,破案率94%,有效处置了“越野车追赶藏羚羊”等6起网络敏感舆情。通过公益林补偿和天保工程管护,使全自治区1063.84万公顷林地得到全面保护。完成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西藏连续清查、全区第二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
推进国土绿化 消除“无树村”
根据自治区党委“力争‘十三五’期间在有条件的地方消除‘无树村’”的指示精神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推进国土绿化的决定》及其分工方案,制定了相应的督察办法和考核办法,与自治区强基办、统战部、教育厅等部门分别联合下发了通知,与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出台了《西藏自治区营造林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了《关于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实施意见》,公布了《西藏主要造林绿化树种名录(第一批)》。联合自治区发改、财政、农牧、水利、国土等八部门编制了《西藏自治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方案》。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时期防沙治沙追赶先进省区工作方案》。完成西藏自治区第五次荒漠化和沙化监测。通过实施“两江四河”流域造林绿化、重点区域生态公益林建设、防护林体系建设、退耕还林、防沙治沙等工程,完成营造林558.62万亩,其中人工造林260.02万亩、封山育林298.6万亩。启动那曲植树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努力开展高寒造林科技攻关,种植各类树木500亩。
完善保护体系 维护生物多样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工程13个、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9个。完成自然保护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8470户。麦地卡、玛旁雍错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建国家湿地公园(试点)14处,推动羌塘、珠峰、芒康滇金丝猴等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色林错功能区调整获批。落实野生动物肇事损失补偿资金4.5亿元,积极开展日喀则、那曲、阿里、山南4市(地)野生动物损害补偿商业保险试点。依法依规实施野生动植物和保护地保护,完成涉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生态敏感区的相关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审批事项560余件。认真配合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绿盾2017”专项行动和世界人与生物圈珠峰保护区十年评估迎检工作。完成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启动推进第二次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和第二次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调查。
防控林业灾害 防患于未然
在森林防火方面,西藏认真执行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方案,编制上报《西藏自治区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年)》,实施预警监测、通信指挥、综合治理等森林防火项目13个,森林防火监测预报、通信指挥、扑救能力得到提升。同时,在狠抓责任制落实上下功夫,在火险隐患排查上加力度,在严管火源上减损失,在及时扑救上做准备。
在检疫执法方面,西藏积极组织开展“利剑”专项行动,加大林业植物及其制品检疫和执法力度。严格实施种苗产地检疫和“一签两证”制度,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治,完成7市(地)28个县(区)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填补了西藏林业有害生物普查的空白。
推进林业改革 啃下“硬骨头”
《西藏自治区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获批后,地(市)级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审批及国有林场林区改革中期自评估相继完成,目前全区已基本完成国有林场定性转制和整合撤销工作,安置富余职工240人。印发《西藏自治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全面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完成林地勘界面积43.6万亩。制定出台《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成功破题林权抵押贷款,发放贷款800万元。制定《西藏自治区公益林管护办法(试行)》,组建公益林专业管护队伍208支,聘用专业管护员1113人。出台《在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制定《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农牧民管护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推进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建立专业管护站73个,配备专职管护人员780名。推进珠峰等国家公园建设。在雅中、珠峰、羌塘、色林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玛旁雍错国际重要湿地开展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对林业系统65项权责清单逐一梳理,下放34项、取消5项,不断优化行政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助力政府职能转变。
促进精准脱贫 林草工作勇担重任
西藏是全国唯一的省级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和整体性深度贫困地区,因地、因病致贫是西藏贫困的主要原因。如何脱贫?林业和草原工作被寄以厚望、赋予重任。
西藏编报了《2016年林业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实施方案》《“十三五”时期西藏林业精准扶贫规划》《支持西藏自治区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生态补偿脱贫实施方案》和《西藏自治区林业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工作计划安排》及《西藏林业助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购买服务的形式,设立生态补偿脱贫攻坚林业岗位30.9万个,落实林业生态补偿脱贫资金26.3亿元。造林绿化、防沙治沙等工程向专业合作社和44个深度贫困县倾斜。编制了《西藏自治区“十三五”高海拔地区生态搬迁实施方案》,印发了《西藏自治区生态搬迁试点方案》,位于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那曲市尼玛县荣玛乡262户1102人,搬迁至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古荣乡嘎冲村安置区的搬迁工作已实施完成,其他地区群众的生态搬迁工作正有序推进。结合林业行业实际,大力推进林业行业扶贫和5个定点扶贫点定点扶贫工作。
生态建设产业化 产业建设生态化
西藏突出区域产业特色,编制了《西藏林业产业发展规划(2017-2025年)》和《西藏自治区林业厅小康示范村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建成以核桃为主的木本油料基地4个,总面积超过1200亩。新建和改扩建苹果、雪桃等特色经济林基地500多亩,为发展经济林果业奠定了良好基础。创新和培育西藏林业产业多元化经营主体,加快推进西藏国土生态绿化集团有限公司组建,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正式挂牌运行,委托中介机构进驻3家发起企业完成第一轮资源整合重组。积极协调亿利生态、蒙草抗旱、后藏杞原等生态绿化公司开展“两江四河”沙化治理、生态林建设、苗木基地建设和经济林建设等项目。
弘扬生态文化 引领绿色发展
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在这些理念的引领下,西藏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开展以普及生态知识、树立生态理念、养成生态习惯、提倡生态消费、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为主的生态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生态文化对人们潜移默化的影响作用,使生态保护成为公众的价值取向。丰富和完善生态博物馆、标本馆等生态文化载体,加强生态文化传播体系平台建设。通过世界人与生物圈,开展“我们与藏羚羊”科考活动等,宣传西藏林业生态保护成效。积极开展生态文化村建设,发掘保护原生态文化,推进生态文化建设,倡导生态生活方式,目前,全区已有16个村被命名为“全国生态文化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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